武汉市工商局汉南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站工作职责 |
1. 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商品流通领域中发生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2. 负责调节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 负责承办上级中心转办、指定管辖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
4. 负责承办上级中心委托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消费者申诉和举报的违法违章案件的调处;
5.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6. 统计、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即时上报有关信息;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武汉市工商局汉南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站要求和纪律 |
1.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
2. 解答消费者咨询要及时、准确。
3. 对于消费者申诉举报,一般应当日决定是否受理,不许推诿和拒绝,决定受理的应在15日内办结。
4. 对于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转办和指定管辖的消费者申诉,承办单位应在转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结
和回复。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应向转办单位说明情况和理由,对于案情特别复
杂的,必须在60日内办理终结,调解不成的制作终止调解书。
5. 对于需要现场处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承办单位必须派出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办理结束后
应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并记载转办、回复时间、办案人及办理结果。
6. 调处消费者申诉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结,并在3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7. 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8.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受理时间原则上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照常值班,特别是“五一”、“十
一”、“春节”三个黄金周内,要增派人员值班。
9. 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时应着装整齐,用语文明,行为规范。坚持廉洁执法,反对以权谋
私;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徇私枉法;坚持文明执法,反对野蛮粗暴执法。
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
11.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协调系统内、外部关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
12.加强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不执行上级中心指令,又令不行,有禁不止;
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诉不接,有举报不查,有电话无人值守;对不依法行政和文明办案,徇
私枉法,粗暴执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害“12315”声誉的,一经举报和发现,将严格按照《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武汉市工商局汉南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中心职责 |
1. 负责受理、承办、转办、指定管辖本辖区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2. 负责承办上级转办和指定管辖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
3. 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直接予以处理;
4. 负责移交应有其他县市(分局)级中心或其他部门管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
5.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6. 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即时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
7. 督促、指导下属工商所和社会网络单位开展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